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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等文献资料条例

发布日期:2023-05-17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等文献资料。图书馆对所捐赠的图书等文献资料拥有所有权和处理权。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,有必要对捐赠图书等文献资料进行甄别取舍,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。

一、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及文献资料将被纳入馆藏:

1. 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的中外文学术专著。

2. 国际性、或全国性的会议论文或论文集及成套期刊。

3. 非正式出版的地方性文献,如地方志、族谱等有收藏价值的文献。

4. 私人收藏的古籍、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、实物。

5. 其他有收藏价值的学术研究档案及专题资料。

对于图书馆决定纳入馆藏的图书等文献资料,图书馆可出具捐赠证书。同时,图书馆将对该图书或文献资料,逐一进行登记、验收、编目加工,上架供读者使用。但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图书或文献资料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。

二、下列图书及文献资料不予入藏:

1.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。

2. 破损图书。

3. 內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。(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

4. 內容陈旧的图书。

5. 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。

6. 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
三、不入藏资料处理条例

凡属于不予入藏或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,图书馆将按以下条例处理。

1. 转赠:

(1) 具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图书,转赠其他单位。

(2) 虽具参考价值,但图书馆已有收藏,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,转送本校师生。

赠书中有一部分是使用过的教材或参考资料,不适合图书馆入藏,但弃之可惜,图书馆内设有“漂流书屋”,为读者提供一个图书交换的场所,让这些图书得到再利用。这些图书将不提供赠书纪念,只提供图书的信息登记。

2. 淘汰:盗版及残旧图书,直接淘汰。

四、受赠方式

1. 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图书馆资源建设部。

   联系电话:0335-8063647/8051375转8406。

2. 邮寄可按以下地址:

   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143号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图书馆资源建设部, 邮政编码:066004。

3. 大批捐赠可事先与图书馆取得联系,图书馆可派人员提取。